一、依據內政部115年2月2日內授警字
第1150878106號函辦理,復依本部114年11月18日臺教學(五)字第1140120769號函(諒達)續辦。
二、內政部警政署已更新旨揭一覽表之影片下載連結,請協助於電視(含電視牆)、網路等媒體管道加強推播,並於辦理活動相關時機,協助推播內政部警政署官方You Tube頻道「CIB刑事警察局」,俾利民眾觸及相關訊息,以降低詐欺被害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