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汽、機車行駛於校園內,請依規定速限30公里慢行,共同維護校園安全與寧靜。二、汽、機車請依序停放於停車場(棚),務必相互禮讓及注意左右來車以策安全。另貼心車位僅共身心障礙者及經核可貼心車證者使用,停放時汽車請放置擋風玻璃內側,以方便識別。三、校園內行人徒步區及路旁、通道與空地,禁止停放汽、機車。四、本校規劃之可停車範圍區域圖詳如園區配置圖,請全體教職員生依規定停放,並勿造成其他用口人之困擾。違規者,總務組將於車窗黏貼溫馨小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