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於114年2月20日發出的臺教高(一)字第1140017604號函,特此提醒學生必須使用正版教科書(包括二手書)。未經授權,禁止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書籍和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
一、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人對其作品擁有專有的重製及公開傳輸權利。任何掃描、影印、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的行為,若未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的合理使用規定,則需獲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方可合法使用。
二、若大專院校學生掃描、影印國內外書籍,若涉及整本或大部分內容的行為,或任意下載、上傳他人論文,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將構成著作權侵害行為。如遭著作財產權人追訴,將面臨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因此,請各位積極輔導並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含二手書),並避免自行下載、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以防觸法。此外,亦請勿至侵權網站下載書籍檔案,或在第三方電商平台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以提升學生對著作權的正確認知。
三、各項著作權宣導資訊可參考以下連結: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宣導資源:
(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多媒體宣導資源:
讓我們共同營造尊重智慧財產權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