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學期(113-1)抵免申請期間:
(一) 抵免學分申請期間:113年9月9日至9月20日止。
(二)申請程序:新生於入學後第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填妥「抵免學分申請表」,檢附學分證明 正本乙份,向所屬研究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學生抵免學分申請表」等相關文件下載,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