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入學碩士生(第四屆)
唯心聖教應用易經研究所-畢業程序與文件下載
【修業學分與基本條件】
一、指導教授申請:
碩二第一學期以前選定指導教授後,需繳回(1)唯心聖教學院唯心聖教應用易經研究所研究生碩士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
二、論文題目審查:
碩二第一學期:唯心聖教學院碩士論文題目專業符合檢核程序。本階段同學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完成擬定論文題目後,填寫(2)唯心聖教學院碩士論文題目專業符合檢核表以及(3)論文摘要一頁,並繳交至所辦提交至所務會議進行論文題目的專業性審查,通過後即可繼續準備下一步。
三、論文計畫書發表會:
碩二第一學期:論文計畫書發表(要通過「論文(一)」學分)碩二上會有開始選修「論文(一)」學分,通過本階段方可取得「論文(一)」學分,需準備(4)論文計劃書申請表、(5)論文計畫書(內容包含:論文題目、摘要、關鍵字、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與問題意識、文獻回顧、研究方法、研究架構與章節安排、進度規劃、參考文獻,建議篇幅約10頁)、(6)論文計畫書審查意見表及(7)當日發表的簡報(PPT)(無標準格式,自行準備),並且在所辦公告的論文計畫書發表日期報名發表,發表完成後交至所辦待審查完畢後即可通過「論文(一)」學分。
四、準備申請學位考試:
碩二第二學期:學位考試申請前必須通過論文題目專業符合檢核,填寫(8)唯心聖教學院唯心聖教應用易經研究所學位論文專業符合檢核表以及(9)論文文7本(免平裝、膠裝、雙面列印即可),並繳交至所辦進行所務會議進行論文專業性審查,通過後方可申請學位考試。※若論文內容專業審查未通過,學生須依審查意見修正論文題目或內容,並重新提交上述文件進行審查,直至通過為止。
五、學位考試申請必要條件:
必要條件:
(一)、通過論文計畫書審查。
(二)、修畢應修習學分(含本學期修習之學分)。
(三)、取得「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之修課證明。
(四)、通過唯心聖教學院論文題目專業符合檢核表及論文初稿全文審查。
六、學位考試申請日期:
(一)、五月(第二學期5/31)或十二月(第一學期12/31)底前,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二)、考試申請經本所審查通過後得於七月底(第二學期最後一天7/31)或一月底(第一學期最後一天1/31)前進行學位考試(口試)。
學位考試申請文件:(10)唯心聖教學院碩士班學位考試申請書、(11)唯心聖教學院碩士班學位論文比對結果檢核表-第1次(口試前)、(12)學位論文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
※學生最遲應於口試前半個月,自行將膠裝完成之論文全文及正式聘書寄送給各位口試委員,以示誠意邀請,並預留充分時間供委員閱覽審查。
(13)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表(非必要選項)
若欲延後公開學位論文,請在遞交「學位考試申請書」時勾選延後公開選項並附上理由與佐證資料;該申請將於口試當日由考試委員審核並決議是否核准。
七、口試當日:
(一)、學生應於學位考試當日準備約20分鐘簡報,清楚說明論文之研究主題、方法、架構及主要發現。
(二)、準備20分鐘簡報、論文初稿(依委員人數)、口試委員名牌、茶水、便當統計等。
(三)、如有提出論文延後公開申請,須於口試當日由全體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同意延後公開。
八、完成論文口試後:
(一)、依委員意見修正論文(限一個月內修正完畢)。如期限內未修正完畢請填寫(14)碩士班學位論文展延繳交申請表,提交所辦(最多再延一個月)。
(二)、修改後再次上傳比對系統,繳交(15)唯心聖教學院碩士班學位論文比對結果檢核表-第2次(口試後修正)。
(三)、上傳至國家圖書館電子學位論文系統審核。
九、離校程序:
辦理離校手續:
(一)、填寫(16) 唯心聖教學院畢業離校程序單。
(二)、繳交論文全文電子檔案至所辦存檔。
(三)、10本精裝本論文(1本研究所留存、1本唯心聖教學院圖書館留存、1本國家圖書館留存、其餘的是給指導教授或口試委員以及有幫助過自己的人等等)。
(四)、論文授權書。
(五)、請永續發展處圖書資訊組確認無借閱任何書籍。
(六)、學生證蓋「已畢業」章。
(七)、領取畢業證書後畢業。
以上所有相關文件請於下列附件處下載。